声明人:路广兴
在劳教所的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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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