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兰
99年7.20时期,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和恶警强迫我按的手印,现在我声明全部作废。从新走入大法修炼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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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