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立华
从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在此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