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季磊、万瑜、刘让英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5/1208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