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武兰芬 2005年6月底,我对同学们说“法轮大法好”而被恶人用黑名单举报,因此被学校除名遣返。几天后,我被非法押送去洗脑班。在高压、恐怖下,我被强迫每天看污蔑师父、大法的光碟,并被要求每天写“内心感受”和批判法轮功、批判师父的文章,并表示要悔过、接受拥护党的领导,我被迫做出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来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9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