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卢国芳 我自学法轮功以来,身体原有的病通通被清除,身体特别健康。99年7.20后,我被邪恶非法劫持,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,写过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,签过字,这完全是错的,现在郑重声明:我过去说过、做过的对大法不敬的一切通通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