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清华
由于怕心、经济损失等多种原因,我说过、做过有损大法的事情,还干扰、迫害家中的大法弟子。很不应该,我现在清醒了。在此严正声明:过去我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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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6/1208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