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守明
以前在劳教所、监狱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我将在今后的修炼中弥补以前的过失,从新做得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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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6/1208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