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文娣、张景林
2002年,弟弟因修大法被非法劳教。当我去看望时,被迫在他们写好的侮辱大法的东西上打勾,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6/12088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