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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金宏 被迫害时,邪恶不允许我睡觉,断续长达20多天,打脸四次,吊起来三天两夜,逼迫脚底踩师父法像,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,抄写了“三书”。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2005年7月11日回家后,在“重点人口登记”上的签字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8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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