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邢金燕
我在2001年时,在邪恶的压力下,违心的签了字,现在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