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佳佳
由于我妈被迫害,在看守所时,我说了和做了对大法有损的言行,我现在严正声明:那些言行全部作废。继续做师父的弟子,坚定修炼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