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滕秀学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。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按师父的要求去做,做一个真修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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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