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广文
在劳教所时,由于正念不足,被迫害时所说、所写的东西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进程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7/1209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