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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罗康秀 我九八年冬开始修炼法轮大法。2000年12月2日,我到北京证实大法,被当地公安绑架后,非法劫持到本地看守所。2001年3月20日,又被非法劫持到监狱,在监狱因承受不了痛苦,写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、认罪书”。醒悟后,当时写了“严正声明”,声明我所写的“三书”作废。正念走出监狱后,在明慧网上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紧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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