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梅香
我在1998年幸得大法后,身体上的一切疾病都消失了。1999年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时,我在邪恶的迫害下写过对大法不利的“保证”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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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