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施祖英
99年7.20邪恶疯狂迫害大法以后,我曾经写过一张“保证书”,说过“不炼”。现在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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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