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福至
在高压下,所说、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东西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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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