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季
在1999年,由于学法不深,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威胁下,写过“悔过书”,今特此声明作废!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