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永成
在高压和酷刑迫害时,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紧随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