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淑娟、谷宗林、谷玉英、肖玉芬、赵桂英、赵桂珍、赵国军
我们在99年7.20时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走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