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新洲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