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明明、李建珍、宋明理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8/12107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