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华
在邪恶的迫害下,做了不该做的事情。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,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9/121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