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吉清
我是98年得法的大法弟子,由于学法不坚定,7.20以后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现宣布: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强学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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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9/121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