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悦昆
我在得法之前,由于不了解真相,在“不炼法轮功的声明”中签过字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行为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9/121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