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得法
自邪恶迫害法轮功以来,所写、所说的“不炼功保证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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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9/121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