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玉金
1999年7.20后派出所强迫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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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19/1211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