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程伟浩
7.20期间,别人替我在诽谤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本人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0/1212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