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翠芳
在邪恶迫害和压力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和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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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0/1212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