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高峰
在邪恶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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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0/1212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