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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娟

    我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,一九九年七月邪恶非法迫害法轮功,在高压的恐吓威逼下,由于本人正念不强、心性不高,不由自主的写下了“再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做了违背自己良心的事,很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特此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修炼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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