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亚珍 我单位的领导及我的家人无论给我做的任何形式的“保证(向各级610、派出所、街道办事处等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执行部门)”都不算数,一律作废(包括我不知道的)。谁也没有权利代表大法弟子!只有我师尊能够主宰我的一切。因此严正声明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