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裴毅、刘玉琴
我们在99年7.20后,由于旧势力的迫害,加之学法不深,在派出所警察和单位的胁迫下,写了“不炼功了”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