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谷云霞
在迫害开始时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