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正春
我以前出卖同修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坚定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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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