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庭珍、魏素琴、刘秀芳、胡希贤、张玉华
在过去所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和所做的事,全是被逼的,现声明无效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