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古永安
本人在洗脑班和劳教所的高压强迫下,写下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声明全部作废。弥补对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 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