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毕建云
我以前在派出所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