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守春
我在营救同修过程中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