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仉彦、张素美、闫金明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2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1/121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