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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蓝慧丽 在邪恶的强迫和自己有怕心的情况下,12月28日违心的向公安分局国安大队邪恶写了“不再炼法轮功”和“不散发资料”的保证书。在邪恶面前没有做到坚定的维护大法,这是向邪恶妥协、配合邪恶的可耻行为,对不起大法,更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这么多年来的苦心教诲,我无颜面对师父。我必须从新振作起来。因此我郑重声明在12月28日向邪恶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今后在任何情况下,决不向邪恶妥协,做一个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1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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