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庆华
被关押在看守所时,由于放不下人心,写了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。我现在声明: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从新走正大法修炼的路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