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学慧
1999年7月日大法经文被收走后,放弃了修炼。2005年12月我又想修炼,在同修的帮助下,开始学法、炼功。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