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良翠
在严酷迫害中我所有一切不符合法轮大法要求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严格按大法的要求修炼自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,排除一切干扰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