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叶建国
本人在看守所期间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家人担保我出来时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