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艳梅
在邪恶迫害大法期间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认真静心学法,坚修大法心不动,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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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