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平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以后加倍努力修炼,弥补造成的损失,跟上大法正法形势,做一个真正的法轮大法修炼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