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窦永英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从此更加精進,以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2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