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贤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我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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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2/22/121342.html